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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宣導教師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

主 旨:請貴校(院)持續宣導教師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,並鼓勵學生以ODF檔案格式交付作業,請查照辦理。

說 明:

一、依據數位發展部113年7月3日數位政府決字第11300134141號函轉人民陳情信件辦理。

二、依據行政院「政府文件標準格式(ODF-CNS15251)實施計畫」(113-116年),請貴校(院)配合事項如下:

        (一) 學校行政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。

        (二) 教師在職進修相關課程,宣導使用ODF格式製作。

        (三) 宣導教師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,鼓勵學生以ODF檔案格式交付作業。

        (四) 宣導於課程中增加ODF推動理念等軟體平權相關議題。

        (五) 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宣導(鼓勵)師生使用ODF格式。

三、數位發展部「ODF文件應用工具」說明文件及相關最新軟體資源參考(https://gov.tw/J3B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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