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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安全暨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設置辦法

德育護理健康學院「資訊安全暨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」設置辦法

中華民國101年01月03日 100學年度 第1學期 第9次 行政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100年03月01日 99學年度 第2學期 第2次 行政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 97年02月16日 96學年度 第2學期 第1次 行政會議通過

第一條 本校積極宣導及推動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,特設資訊安全暨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推動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。

第二條 任務

  • 一、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政策。
  • 二、資訊機密維護及稽核使用管理政策。
  • 三、校內資通安全事件諮詢。
  • 四、校園智慧財產權法令之宣導。
  • 五、校園合法利用軟體、圖書及影音等著作之宣導。
  • 六、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之宣導。
  • 七、其他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相關措施之規劃及推動。

第三條 本小組置委員十七人,由校長、教務長、學生事務長、總務長、主任秘書、人事室主任、會計主任、研究發展處處長、在職專班主任、進修部主任、圖書資訊中心中心主任、通識中心中心主任、圖書組組長、資訊組組長、學生代表(日間部、進修部、在職專班),校長為召集人並為會議主席。

第四條 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圖書資訊中心中心主任兼任之,辦理本小組相關事宜。

第五條 本小組每學期應至少召開會議一次,開會時得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。

第六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